关于提交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33号提案会办答复意见的函
关于提交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33号提案会办答复意见的函
云发改提案函〔2026〕36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李如华委员(工商联)提出的《关于破解清欠难题推动民营企业轻装前行的提案》(第433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会商相关处室办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源关失控”与“惩戒失效”叠加。一些项目未落实资金即盲目上马,“先干再说”的思维导致“边清边欠”。二是对拖欠主体的问责偏软,失信成本过低,未能形成有效震慑。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指出的问题符合实际、客观精准,对云南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实施“源头铁闸”行动,严格执行“无来源、不开工”原则,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制定完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在认真落实2023年制定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于2025年8月报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若干措施》,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省级“正负面清单”,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2.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把关。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科学决策、投融资管理等培训,引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资金筹措等主要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强化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主动压减项目建设必要性不足、资金渠道未闭合的项目,切实防范新增地方隐性债务。
3.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纵深推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治理和问题项目排查,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项目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深入开展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挪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
4.在全省项目推进调度会上要求高度关注项目资金支付慢可能存在的潜在拖欠账款问题;召开委内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聚焦各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严防新增拖欠和边清边欠。
二是关于建议实施“信用利剑”行动,建立“拖欠账款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强化政务信用建设,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政府违约失信行为修复,尤其是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关事业单位,督促其及早履行义务并尽快实现退出,在消化存量的同时严控增量。
2.结合实际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的通知》的贯彻落实,2026年3月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转发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的通知。按照认定职责组织开展拖欠企业账款失信行为认定工作,将认定的拖欠企业账款失信信息,归集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拖欠主体类型,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申请财政资金、申报政府项目、获取融资支持、获取市场准入、参与资质评定、参与评先评优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除受上述惩戒措施外,还依法依规受到被执行人的相关限制措施。
此函。
附件: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财金处吕庭华,0871-63113608)